豈有此理!!! 竟有扣我產檢錢 !! 我一定會據理力爭的!
孕婦接受產前檢查的每一天,而能夠提供到醫生證明書(病假紙),即可享有
4/5 有薪病假,這條例係所有人都知道架啦!
公司既人事部都唔知停留係咩年代,竟然話公司每月只有一天全薪病假,不論員工是發燒/感冒/產檢,只要員工放了那天全薪病假,該月裡就算再提供病假紙,都
不會享有有薪病假! Oh Shit! 究竟明唔明乜野係生育保障條例呀?!
比埋勞工法例人事部睇,都話要扣錢,仲話以前都係咁計,個個放產檢都係咁計,那又如何!! 並不代表你是對的,而且勞工處職員已確認我既concept係正確,所以我一定會據理力爭的!!
P.S. 最後,公司竟然用了個合法但係又唔係最好的方法黎計病假同產檢假錢比我,真係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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